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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政策

湖南加强装配式建筑项目全装修管理

来源:原创 编辑:人人墅 时间:2020-09-17 18:42

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装配式建筑项目全装修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长住建发(2020〕89号

湘江新区住建环保局、高新区住房和建设管理局、各区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湖南省绿色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补充规定的通知》(湘建科〔2019〕158号)、《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通知》(长政办函〔2017〕177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促进我市装配式建筑发展,规范我市装配式建筑评价行为,加强装配式建筑项目全装修管理,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全市装配式建筑项目原则上都应按照《湖南省绿色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要求进行全装修设计建造,并须达到每个评价项最低得分要求。

二、因项目特殊原因需申请不采用全装修的装配式建筑项目须报我局进行论证审批。经我局审批同意后可以不采用全装修的装配式建筑项目在装配率计算时可认为装修和设备管线计分项为项目中缺少的评分项。

三、A级及以上装配式建筑的项目必须采用全装修。

四、任何单位和相关部门不得未经我局论证和审批擅自取消装配式建筑项目全装修的要求。各区、县(市)住建主管部门应加强对装配式建筑项目相关政策和标准的宣传培训,并依法依规加强项目的审批监管和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安全监管,进一步促进我市装配式建筑产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