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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政策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补充通知

来源:原创 编辑:人人墅 时间:2021-03-09 17:04


近日,河南省郑州市发布了《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补充通知》,指出郑州市的装配式发展目标、政策奖励措施等,更加科学合理地抓好郑州市装配式建筑推广工作,大力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

 

据了解,在《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规定了对装配式建筑给予财政补贴,装配式建筑财政补贴标准延续至2025年年底,重点推进区域(郑州航空港区除外)装配式建筑财政补贴由郑州市级财政承担,郑州航空港区、各县(市)、上街区装配式建筑财政补贴由项目所在地财政承担。

对采用装配式建筑技术建设(采用预制保温外围护墙或玻璃幕墙)的项目,其外墙预制部分建筑面积不计入容积率,但其建筑面积不应超过总建筑面积的3%。对采用装配式建筑技术建设的项目,所增加的成本计入项目建设成本。

 

投入开发建设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工程进度达到正负零以上,并已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的装配式建筑商品房项目,可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领取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在郑州市市域内,经郑州市装配式建筑主管部门评审的装配式建筑基地,获得国家、省、市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称号的,分别给予500万元、300万元、200万元的市级财政资金补助,累计奖补不超过500万元。

 

在重污染天气橙色及以下预警期间,装配式建筑项目的生产、运输、施工作业原则上不停工。运输不可解体且超长、超宽、超高预制构配件,企业应按照有关规定提前办理特许通行手续,相关部门应开通绿色通道,加快手续办理。

 

据悉,郑州市的装配式发展目标是,自2021年起郑州市中心城区建成区(郑州航空港区、郑东新区、郑州高新区、郑州经开区,市内五区。下同)三环线以内区域,新建项目(不含已立项的政府投资项目)均要采用装配式建筑技术建设。郑州市中心城区建成区三环线以外区域,所有保障性住房、政府投资及国有企业投资的项目(工业建筑、仓储用房除外)、新建商品住房项目2021年总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及以上的;2022总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及以上的;2024年总建筑面积6万平方米及以上的项目,应采用装配式建筑技术建设;全市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面积比例2021年达到 30%以上,2022年至2023 年达到 40%以上,2024-2025年,达到 5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