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政策
轻钢要爆发!政策都来了,浙江今年新开工装配式将达1亿平方米以上
2023年,全省建筑工业化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第十五次党代会部署,贯彻落实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突出高质量发展主题主线,坚持创新改革开放,着力提升装配式建造品质,推动智能建造与新型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在“绿色建造”低碳转型上实干担当,为全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全年实现新开工装配式建筑面积1亿平方米以上,新开工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34%,建筑工业化主要指标位居全国前列。
(二)推进装配化装修。制订推进装配化装修试点工作方案,确定试点地区和试点城市,开展试点项目,培育装配化装修示范企业。制订装配化装修工程质量安全监督要点,编制装配化装修设计技术导则和施工技术指南,建立健全与装配化装修发展相适应的工程建设管理机制和技术标准体系。组织现场观摩会,相互交流促进。试点地区和试点城市要建立新开工装配化装修项目清单,制订在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共有产权住房、医院、学校等政府投资项目中推进装配化装修的政策举措。
(三)提升一体化设计能力。发挥设计引领作用,推行建筑师负责制,加强建筑、结构、设备管线、装修等多专业一体化集成设计。贯彻执行《装配式住宅设计选型标准》,组织编制《建筑工业化标准化设计标准》、《装配式建筑统一设计深度和设计表达方式技术导则》等标准导则。推广正向BIM应用,提高设计质量,有效指导现场施工。探索建立全省建筑工业化标准化产品库,提升标准化、通用化水平。
(五)推进智能建造试点。起草制订政策文件,推进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指导支持温州、嘉兴、台州3个城市开展智能建造试点,积极培育智能建造产业基地,创建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技术创新研发中心,打造一批智能建造示范工程。确定智能建造应用场景技术目录,以及智能建造项目技术要求,总结推广智能建造典型案例,编印《智能建造领域智慧工地和建筑机器人应用情况白皮书》。开展智能建造技术体系与推进政策课题研究。
(六)深化钢结构住宅建设。巩固钢结构住宅建设试点成果,扩大实施范围,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建设任务实现11个市全覆盖,全年新开工钢结构住宅150万平方米以上。加强技术支撑,编制《装配式部分包覆钢-混凝土组合结构技术规程》等标准规范,以及《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建造技术指南》、《钢结构装配式住宅体系指引》等技术文件。示范城市要积极谋划,创造条件开展农村钢结构装配式住宅示范村建设,积极推广轻钢农房绿色建筑。
(八)加强质量安全监管。组织开展装配式建筑质量提升行动,抓好产品质量,开展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评价,加强装配式建筑预制混凝土构件质量管理,规范源头质量;抓好建造质量,加强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全过程施工管理,完善质量安全监督检查要点,严格过程质量。提高与建筑工业化相适应的精益化施工水平,优化施工工艺工法,推进绿色施工。
(九)深化“浙里建造”。总结吸纳各地数字化改革成果,完善建筑工业化管理服务业务标准,推进“浙里建造”迭代升级。突出实战实效,做好系统全省上线运行工作,优化装配式建筑深化设计、构件生产、现场建造等全流程的业务流、管理流、数据流,实现数字赋能。探索建立装配式建筑碳指标,实现节碳成效。